暑假才剛邁入第2周,就傳出至少4起學童溺水意外!新北市一名10歲男童,日前在安親班老師帶隊下,和15名同學一起前往新北市一家溫泉SPA會館。身高135公分的男童,原本在兒童池戲水,後來趁老師不注意,跑到池深145公分的成人水池,疑因身高不足、踩不到池底溺水,緊急送醫後恢復生命跡象,但尚未脫離險境。

炎炎夏日,民眾紛紛前往泳池戲水,業者荷包賺飽飽之餘,公共意外的發生機率也大增。依《新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》規定,室內游泳池、公共浴室(包括溫泉、泡湯池)等運動娛樂場所,須依法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,其最低保額為每一人身體傷亡300萬元、每一事故身體傷亡1,500萬元、每一事故財損200萬元。

SPA會館業者是否涉及業務過失,警方目前仍在釐清當中。由於業者有依法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,一旦確認業者因業務疏失造成男童受傷,依法應負賠償責任時,保險公司會替業者負賠償金。

另外,短期補習班及安親班等課後輔導業者,也須依法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。但產險業者提醒,公共意外責任險是保障業者因業務行為,造成第三人在「營業處所」發生的意外事故,因此,即使安親班有投保,且確實有疏於照顧的過失責任,若發生事故的地點並非營業處所,承保公共意外責任險的保險公司,無須對業者負賠償責任。

然而,愈來愈多的補習班或安親班,會舉辦校外教學或課外活動,學童發生意外的風險增加,業者承擔的風險也不容小覷。產險業者建議,業者除了依法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外,可附加責任條款,保障舉辦校外教學或課外活動發生的意外事故。

此外,補習班和安親班可替學童投保旅遊平安險,只要在保障期間發生事故,就可申請保險理賠;至於學生團體保險,保障期間包含寒暑假,因此,只要男童仍保有學籍,一旦發生事故,可透過就讀學校的承辦人員,備妥醫療單據及相關文件證明後,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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